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农用植保无人机安全作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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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关键时期,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量大、频次高,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朋友人身与作业安全,防范化解低空作业风险隐患,现将农用植保无人机安全作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规范操作

1.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依法取得操作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应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在机身显著位置粘贴登记标志;

3.严禁酒后、疲劳、生病、精神状态不佳及服药嗜睡状态下操控无人机;

4.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严禁在密闭空间或下风向配药。

二、密切关注飞行环境与气象安全

1.大风、大雾、降雨、雷电、沙尘、强对流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2.坚决避开村庄、学校、道路、集市、养殖场、蜂场、鱼塘及饮用水源等敏感区域;

3.远离高压电线、变电站、铁塔、通信线路,杜绝线障炸机、触电事故;

4.机场、军事区、铁路沿线、高速干道、管控空域、边境线,未经审批一律禁飞。

三、做好起飞前准备工作

1.作业前,务必对无人机机体、螺旋桨、电池、喷洒系统、遥控链路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安装牢固、功能正常,无人机处于良好待飞状态;

2.检查药箱、管路、喷头,确保无堵塞、无渗漏、喷洒正常;

3.提前勘察作业区域,明确电线杆、高压线、树木、建筑物等障碍物的位置,并与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清理起降场地,周边无遮挡、无杂物,确认作业地块无人员滞留。

四、守护田间作业飞行安全

1.全程保持目视飞行,严禁超视距飞行、盲目远飞、超时作业;

2.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范配制药液,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农药;

3.注意保护水源、养殖区及非靶标作物,防止药液漂移造成次生危害;

4.作业时应主动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其他无人机及地面人员和牲畜。

五、保障作业后安全收尾

1.作业结束应彻底清洗药箱、管路、喷头,排空残留药液积水;

2.电池冷却后再充电,阴凉干燥存放,避免高温暴晒充电;

3.药剂包装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污染农田沟渠;

4.做好设备检查、保养,严格排查隐患,保障安全作业。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天。请广大“飞防组织”“飞手”时刻紧绷安全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到“不安全不起飞”“不合规不作业”,筑牢田间地头低空领域安全屏障,共同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公共安全环境。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安全服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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