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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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公告,就《锡林郭勒盟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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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新赛道,培育低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壮大低空经济产业集群,以优势产业助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依托我盟空域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产业体系,争取到2027年底,初步建立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低空研发、低空制造、低空应用、创新创造和服务保障一体化发展格局。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低空空域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7+13+1”机场体系,即7个通用机场(跑道型机场/直升机场)、13个标准化临时起降(场)点、1个低空飞行服务站,全盟低空基础设施网基本建成,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应用场景丰富多元。以“飞起来”为核心,不断拓展场景应用和消费市场,打造农牧业、边防、警务、安防、应急、智慧城市、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多元化应用场景,培育物流运输、低空文旅、载人交通等低空消费业态,拓展空间治理、公共服务等新模式,打造低空多场景应用示范体系。
——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紧密对接行业龙头、专业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头部企业,培育发展有人机、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核心零部件、航空材料等低空制造业。依托原材料、新能源装备产业优势,开展新型航材及电机、电池、飞控系统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到2027年,力争引进落地研发、制造、应用、运维等低空经济产业企业10家以上。
——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依托自治区低空经济“1+2”计划,建设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试飞测试验证联合实验室科研基地、低空立体交通网联合实验室科研基地,培养一批本地特色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区内领先、国内知名的低空经济企业。
(二)分年度目标
——2025年,开展低空经济发展研究;组建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完善的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联系机制;谋划空域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飞行器制造,开展低空培训,启动低空+文旅、低空+自然资源、低空+警务、低空+林草、低空+安防等场景应用。到2025年底,力争引进2-3家低空装备制造及应用企业。
——2026年,综合考虑发展需求、规划布局和运营效益,构建全域覆盖、智能融合、功能完善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按需施策,积极推进建设一批试飞跑道和起降点、维修点;瞄准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拓展需求牵引、开放创新、丰富多元的低空应用场景;引进、培育低空装备制造企业,推动开展低空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探索开展空域改革。到2026年底,力争引进4-6家低空经济产业企业,新建4个通用机场(跑道型机场/直升机场),6个标准化临时起降(场)点,1个低空飞行服务站。
——2027年,通用机场使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低空空域改革、研发、生产制造、低空飞行、低空服务、教育培训和场景应用等通航产业链基本形成;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场景应用等产业链基本完善,探索形成基础坚实、链条完整、协同发展的低空产业体系。到2027年底,力争引进7-10家低空经济产业企业,建成7个通用机场,13个标准化临时起降(场)点,1个低空飞行服务站。

二、工作计划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
1.推动低空空域改革、统筹共建基础设施。按照自治区部署,研究推进低空空域改革、统筹共建基础设施、构建协同保障网络等工作,积极推进太仆寺旗、多伦县、苏尼特左旗、乌拉盖管理区4个通用机场项目建设。(盟交通局)
2.夯实低空经济发展算力底座。坚持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构建绿色算力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北疆云谷”。以太仆寺旗、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多伦县等南部地区为重点,利用毗邻京、冀区位优势和优质低价绿电,培育打造南部算力产业聚集区;以二连浩特市等地为重点,利用毗邻俄蒙区位优势,紧抓“一带一路”数字经济走廊建设契机,积极推动西部边缘算力中心集群建设,做实低空经济智算底座。(盟政数局)
3.建设“空地一体化”智慧平台。推进“空地一体化”智慧平台建设,依托空地协同力量,推动交通管理、治安监管、刑事侦查、反恐防暴、空中扫毒、应急救援等警务创新突破。(盟公安局)
(二)开展低空应用场景拓展行动
4.飞行器适航试验。围绕自治区低空经济“1+2”计划,重点打造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试飞测试验证实验室基地和低空立体交通网络实验室基地。将锡林郭勒巴彦宝力格机场、镶黄旗新宝拉格机场、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机场作为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试飞测试验证实验室基地和低空立体交通网络实验室测试基地,提升机场基本保障条件,增强适航试飞测试验证技术能力体系,以机场建设服务两个重点实验室试飞测试。(盟工信局、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道路巡管。建立“空地一体化”指挥平台,高峰时段实时监测车流量,实现无人机与地面巡逻车联动指挥。设置空中交警,利用无人机抓拍管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交通事故快速出警、快速处理,有效提升事故处理质效。(盟公安局、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气象服务。至2027年底,建设低空领域气象保障监测站网,在全盟范围内建设低空气象监测站15套,搭建低空气象服务保障平台、低空专属气象服务系统,构建低空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对低空气象要素进行监测,精准实时预警极端恶劣天气,探索开展干旱地区无人机人工增雨。(盟气象局、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应急救援。利用“空地一体化”智慧平台,以无人机实时回传信息,为合理优化调配救援力量提供依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应急中心及仓库建设、应急飞机及应急设施配备,打造集指挥调度、物资储备、抢险救灾等一体化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推广低空飞行器在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应急指挥、搜寻搜救、应急值守、医疗转运等领域示范应用。(盟公安局、盟应急局、盟卫健委、通建办、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农牧业生产。推动无人机在牧业经营、农田巡查、养殖环境监测、农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监测、气象服务等场景应用,以农用无人机助力农牧业生产作业。对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目录的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时落实补贴,鼓励更多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购置植保无人机,扩大低空经济规模。(盟农牧局、林草局、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低空安防与智慧监管。依托无人机灵活机动、视野开阔的特性,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整合空管系统、通信网络等资源,加强监控监管,实时获取地面人群动态,快速发现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狭窄街巷排查隐匿其中的制假售假作坊、非法犯罪窝点,提升毒品踏查精度,在边境口岸地区执行常态化巡逻任务,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盟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生态环保与工业巡检。推动无人机在巡边固边、草原森林防火、矿山巡查、电网巡检、草原禁牧、生态治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创新应用。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监测草场植被情况,指导牧民科学放牧。利用无人机搭载多光谱相机,抽查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监测植被覆盖度,精准分析制定植被恢复措施。加强无人机在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领域运用,在2026年推动锡盟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开展无人机北斗国产替代。(盟自然资源局、盟生态环境局、盟农牧局、盟林草局、锡林郭勒盟供电公司、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文旅产业。依托全盟文化旅游资源,推动低空飞行和旅游融合,在锡林浩特市、多伦县、乌拉盖管理区等地区推出低空旅游观光体验等业态,2025年开展以多伦湖为主的短线航线、以榆木川-姑娘湖-多伦湖为主的长线航线项目、多伦湖直升机观光旅游项目建设;在乌拉盖布林泉景区内开展低空飞行旅游项目,打响低空看草原、空中看布林泉景区游览。2026年在锡林浩特市白银库伦草原火山度假区,推出热气球浪漫体验、航拍摄影服务、低空研学课程等业态。(盟文体旅游广电局、盟交通局、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立健全低空产业体系
12.培育引进低空制造项目。瞄准龙头企业、领军企业、行业机构,积极引进低空经济设备制造企业,力争至2027年,引进培育工业无人机、eVTOL等标志性企业3家、关键部件制造企业4家、低空运营企业3-5家。(盟商务局、盟工信局、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提升低空产业制造能力。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打造低空制造龙头企业。至2027年,力争实现新增低空经济科技型中小企业3-5家、专精特新企业3-5家。(盟工信局、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4.推动创新和技术攻关。利用盟本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联合盟内外科研院所,每年至少开展1项低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与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型企业牵头申报自治区低空经济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盟科技局、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培养低空经济适航领域、飞行器设计、空域管理、立体交通网领域的急缺人才。鼓励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依托相关低空经济企业、自治区“1+2”计划实施主体单位,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共建低空经济产业学院、低空经济培训实训基地。利用现有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设置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培养低空经济专业人才。(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培育低空经济服务业。积极摸排低空经济领域的技术需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发挥锡林郭勒盟公安局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三级培训基地优势,继续举办、承办全区多旋翼、固定翼无人机培训班,打造特色鲜明的警航品牌。(盟科技局,盟公安局、内蒙古低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盟统筹推动低空经济工作协调机制,由行署常务副盟长担任总召集人,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盟长担任副召集人,组织相关部门统筹推动全盟低空经济发展,组织实施低空经济重大项目。盟发展改革委履行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责,盟直相关单位和各旗县市区分工负责,合力推进本计划落实。
(二)强化激励引导。盯紧国家、自治区政策导向,做好项目策划和前期,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争取国家、自治区、盟级各项扶持措施和奖补资金,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贡献大的重大项目,在享受国家、自治区支持政策的同时,盟旗两级可以予以重点支持。支持低空企业申报国家、省、市首台(套)装备,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盟旗两级要将低空经济作为招商引资重点,采取以商招商、定向招商、精准招商等方式,紧密对接引进低空装备制造、运营管理、服务配套等企业项目,打造“链主”引领、特色企业支撑、中小企业配套的协同发展格局。

来源: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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