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1月23日截止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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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措施旨在推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这一新质生产力率先在农业农村领域取得突破,助力福建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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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措施主要包含了四部分,一是发展目标,二是拓展应用场景,三是强化支撑保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

  • (一)发展目标。全省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农用无人机)为主要支撑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规模持续扩大,“低空+农业”“低空+农村”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人才队伍和管理保障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力争到2030年全省推广农用无人机10000台以上,农用无人机持证飞手数量达到10000人以上,飞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200个以上,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应急救灾服务队伍基本实现农用无人机配备全覆盖,植保、撒播、吊运、投喂、监测、巡检等服务有序开展,农用无人机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2500万亩次以上。
  • (二)拓展应用场景。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农用无人机)为重点,积极培育、打造农业农村领域低空济应用场景。不断扩大农用无人机在病虫防治、物资调运、肥料(种子、饲料)播撒等农业种植方面应用,在畜牧养殖、防灾减灾、农田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文旅等方面鼓励支持无人驾驶航空器发挥作用。
  • (三)强化支撑保障。启动“千村万名农机手(飞手)”培训行动,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低空人才培养。鼓励各地招引省内外优质资源投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积极培育农用无人机相关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产业服务等各类企业。支持利用农机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开展适宜农用无人机作业的技术攻关,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
  •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推进力度,推进以县域为单位开展“低空+农业”场景打造和创新融合,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试验地,积极探索开展低空飞行作业服务相关的宜机化改造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作用。

    以下为全文: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提升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新引擎。为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这一新质生产力率先在农业农村领域取得突破,助力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全省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农用无人机)为主要支撑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规模持续扩大,“低空+农业”“低空+农村”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人才队伍和管理保障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力争到2030年全省推广农用无人机10000台以上,农用无人机持证飞手数量达到10000人以上,飞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200个以上,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农耕保姆站)、应急救灾服务队伍基本实现农用无人机配备全覆盖,植保、撒播、吊运、投喂、监测、巡检等服务有序开展,农用无人机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2500万亩次以上。

二、拓展应用场景
(一)农业种植。扩大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覆盖面,拓展果树、茶叶、林竹等特色产业应用,试点推进蔬菜等作物病虫害飞防,探索开展农用无人机精准除草。扩大粮油作物飞施追肥面积。通过农用无人机,支持因地制宜开展油菜、牧草、水稻种子飞播。用好大载重量农用无人机,实现肥料、农药、小农机、种苗等上山,水果、茶青、农林苗木等产品下山。探索开展适宜农用无人机杂交水稻制种辅助授粉技术应用。
(二)畜牧养殖。使用农用无人机喷洒消毒剂或益生菌,开展畜禽养殖场所消毒,提高消毒防疫作业效率。鼓励利用农用无人机运送畜禽产品,缩短运送环节和时间。探索利用无人机开展牛、羊等草食动物放牧和饲料投喂。
(三)防灾减灾。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后,利用农用无人机快速开展多种暴发性病虫害防治,并开展水稻等作物受灾情况调查,为农业保险查勘定损提供依据。探索在无人机上配备红外热成像仪,识别发热个体,提前预警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在禽类养殖场所,冬春季利用无人机驱离野生鸟类等禽流感传播媒介,降低防疫风险。支持利用农用无人机搭载高精度识别与喷洒系统,对红火蚁、豚草、加拿大一枝黄花等重大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与植物开展精准监测、高效防控。
(四)农田建设。推动采用“北斗+无人机”技术,实现农田精准测绘与数据化管理,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提高勘测设计效率。发挥无人机作用,对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并对水毁灾损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勘查,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无人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后巡查监管。利用农用无人机播撒土壤调理剂、配方肥等,推进酸化土壤综合治理。
(五)乡村治理。发挥无人机作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宅基地管理、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管理效能,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利用无人机快速锁定疑似图斑、鼓励搭载4G网络通讯模块和喊话器等,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鼓励通过无人机测绘生成高清影像图等方式,作为现场勘测和争议调解的依据,推动土地权属纠纷等在基层高效化解。探索在作物采收期开展无人机巡园,强化对安全间隔期内用药行为监测,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六)农村文旅。加强与各级文旅部门配合协作,支持在景区结合农业文化旅游资源,推进休闲农业与低空经济深度融合。探索利用无人机航拍、AR眼镜获取实时解说等办法,对具有“土味高级感”的地方特色农产品进行推介。

三、强化支撑保障
(一)强化低空经济基础支撑。启动“千村万名农机手(飞手)”培训行动,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每年组织开展省市县各级农用无人机飞手培训班。支持无人机生产企业等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低空人才培养。支持各地开展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比武,促进无人机作业质量水平提高。加快信息化对无人机赋能,加快应用迭代升级,提升农用无人机作业数据管理能力,为病虫害飞防补贴申领、种粮补贴核查等关键业务提供支撑。
(二)培育低空经济市场主体。鼓励各地招引省内外优质资源投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积极培育农用无人机相关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产业服务等各类企业。完善无人机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生产厂家、经销商开展无人机应急响应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开展快速检修服务,推行限时(5小时)完成检修服务。拓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多重服务功能,开展飞防等社会化服务。
(三)加强低空经济科技研发。开展农用无人机提升改造,鼓励将大容量、长航时电池装配到农用无人机上。支持利用农机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开展适宜农用无人机作业的技术攻关,支持开展农用无人机相关设备的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提升鉴定认证检测能力,助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场景打造。
(四)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因地制宜推动种植田块附近可能影响农用无人机飞行作业的电线、通信线缆“空入地”,并推动农村基础电力网络向田间、林间覆盖,争取布设一批满足农用无人机快速补能需求的实用充电装置。鼓励建设一批服务乡村发展的无人机“机巢”和起降平台。加强与气象部门对接,及时发布切变风等区域小气候预报,为无人机安全作业提供参考。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各地要将低空经济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文旅、气象等单位协作,推进以县域为单位开展“低空+农业”场景打造和创新融合,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试验地。
(二)落实政策支持措施。继续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作用,支持农用无人机购置。积极探索开展低空飞行作业服务相关的宜机化改造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用好用足“乡村振兴贷”等政策性金融产品,推动加大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领域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鼓励开发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商业保险产品。
(三)加强安全规范管理。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农业产业布局,编制农用无人机作业技术指南,明确操作规范与安全要求。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科普,提升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执飞农用无人机意识。积极指导推动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等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配备农用无人机电池保管箱等安全设施、加强日常安全教育等,积极预防事故发生。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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